引发热议的唐山婚前协议,你怎么看?
文章分类:婚姻法规 发布时间:2022-11-25 阅读: 2574
不满婚前协议而打胎?
最近在某音刷到了唐山婚前协议的视频,女孩未婚先孕,男方就想用怀孕拿捏女孩,签婚前协议。
协议书的内容大致是以下这样的:
1、9.5万彩礼只是走个流程,婚后要全部给回男子保管;
2、只办酒席、不领结婚证,婚后看情况而定,领不领证;
3、男方的房子和财产都归男子所有,与女生无关,离婚不能分走任何一分财产。而且,男子即使不在里,财产只能由他父母继承。
4、婚前和婚后的债务都各自承担。
简单点概括,男方一家人,只想让女生帮忙生孩子,不给彩礼、不领证,甚至连以后她欠的钱,都得自己还。
这样的协议书总结两个字——恶心!人性在这个事件中体现的淋漓尽致。
首先,彩礼本身是与女方结婚的附条件的赠与,理应归女方支配,女方想赠与父母也可,他人无权过问;
其次,婚姻自由,达到法定年龄后结婚领证是大家的权力,何况已有孕,不让领证明显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。
再者,就算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,按照法定继承,妻子、父母、孩子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。就算男方写了遗嘱房产归父母,也还是要给未成年孩子留下必留份。
女方没有一点保障。
狗血的剧情,尽毁三观的家庭......
男方家是想娶媳妇,又怕女方分家产,等女方怀孕了,以为能拿捏住了,要她签所谓的婚前协议。
这算盘打得,我在南通都听见了。
本来是大喜的,结果变成人间惨剧。。。。以后有谁还敢嫁到这样的家庭呢?
若想拥有一段好的婚姻,就必须把双方放在平等的地位考虑。
想把对方当做免费的“生育机器”,或是想“白嫖一个老婆”,这段婚姻就很难维系。
女孩们擦亮双眼,注意保护自己,远离渣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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